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精神,现就黄石港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面向现在职在岗编外教师定向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黄石港区计划定向招聘40人,下陆区计划定向招聘10人,开发区·铁山区计划定向招聘10人(具体详见附件1《黄石市城区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定向招聘对象
本次定向招聘面向在黄石港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且在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现在职在岗的编外教师。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现任教学校所属区域的岗位,不能跨区报考,且只能报考与现任教学段、学科相一致的岗位。
三、定向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中小学教师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若在报考各区辖区公办学校连续任教年限达10年以上或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报考小学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处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精神病史或是严重心理疾病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1月2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黄石港区辖区学校的考生,携有关资料到黄石港区教育局(地址:黄石市磁湖路180号,联系电话:0714—6384212)报名;报考下陆区辖区学校的考生,携有关资料到下陆区教育局(地址:下陆区政府大楼7楼,联系电话:0714—6577179)报名;报考开发区·铁山区辖区学校的考生,携有关资料到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地址:黄石市金山大道189号磁湖高新大楼5楼,联系电话:0714-6390938)。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黄石市城区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
3.须由本人现场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5.报考信息由本人签字确认,由所任教学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上报区教育局审查。经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审核后,相关信息将在黄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定向招聘报考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
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分别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和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面试,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均视为弃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内容为: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与地点。定在2024年2月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本次定向招聘考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无人报考的招聘岗位自然取消。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卷面分50分,笔试卷面分低于50分的,不能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生讲课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2分钟。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卷面分达到5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黄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示。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在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查询。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在报考区域公办学校连续工作年限长者排名靠前。
4.综合成绩查询。综合成绩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和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和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和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分别组成考察工作组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具体时间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和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通知。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和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审定后,由黄石市教育局在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者,原则上由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在辖区学校统筹安排岗位,由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按权限呈报备案。
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报考人员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二)对违反定向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由黄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具体咨询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下陆区教育局、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负责。
咨询电话:黄石市教育局(0714—6352843),黄石港区教育局(0714—6384212),下陆区教育局(0714—6577179),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0714-6390938)。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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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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